与租户有纠纷 澄迈“包租婆”找打手伤人

04.12.2014  12:04

      原标题:因租金及水电费与租户纠纷“包租婆”打手伤人获刑

      澄迈女子黄某甲与他人合作开发海口某便民疏导点铺面并出租给他人经营,在租赁过程中经常因租金及水电费等问题与租户发生纠纷,遂找人教训租户,结果却将自己和帮手们送进了牢房。

      黄某甲与刘某等人合伙开发海口市某广场旁便民疏导点铺面并出租给他人经营。2013年9月,便民疏导点铺面经营着钟某等多名租户的手机曾收到一条内容为“聪明点再闹就搞你”的短信,随后多个店铺的电线被人剪断、电表被人拆掉。9月12日,便民疏导点铺面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因租金、水电费缴纳问题与铺面经营者再次产生纠纷并报警。

      在派出所协调过程中,陈某(钟某的丈夫)等人对海口某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郑某甲(被告人郑某的父亲)有过激言行,郑某知道后很生气。去年11月初,黄某甲给郑某一笔钱,让其找人教训陈某,随后,郑某便叫王某找人殴打陈某。同年11月14日22时许,王某骑电动车载着冯某、黄某尾随陈某来到海口市琼山区五指山路与勋亭路交叉路口,对陈某进行殴打,致其轻伤。

      另查明,在诉讼过程中,郑某、王某、冯某、黄某的家属与陈某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陈某表示谅解郑某、王某、冯某和黄某,并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近日,琼山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甲管制二年;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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