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集体不适:豆浆惹祸 两责任人解职解聘
25.10.2014 23:27
本文来源: 蓝网
在9月25日的《直播海南》节目中,我们报道了昌江县海尾镇中心幼儿园学生集体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事发后,当地教育局、卫生局、药监局等相关部门都对此事相继进行了调查,那么,时隔将近一个月,对于此事的调查结果是否已经出来了呢?记者昨天再次去到了昌江。
9月24日早上,昌江县海尾镇中心幼儿园20名3到5岁的学生,在吃完早餐后不久,感觉身体不适,纷纷出现呕吐症状,随即病患被送进医院治疗,结果均被诊断为肠胃炎。而当天早上出现不适的学生都吃了学校的早餐---豆浆、面包和苹果。事后,昌江食药监部门和疾控中心,已经对当天早餐以及装早餐的容器进行了抽检,经检查怀疑是学生早餐里的豆浆出了问题,才导致孩子们肠胃炎的。
最近,昌江黎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了关于海尾幼儿园学生出现不适事件的检测报告。报告中表明,学生们当天食用的早餐中,面包和苹果样本的各项指标都属正常,唯独豆浆所含的皂素成分高于正常标准,皂素是一种对人体胃粘膜会产生刺激性作用的活性剂,一般在豆科作物中存在。
邓云辉表示,经调查,海尾幼儿园是用黄豆磨制的豆浆粉进行烹煮制作豆浆的,一般情况下,烹煮豆浆需要持续煮沸十分钟,但由于当天幼儿园的厨工在烹煮豆浆时,烹煮的时间不够,豆浆粉内的皂素没有完全溶解,这才导致学生们饮用后发生中毒症状。
检测结果出来后,昌江县教育局已对海尾幼儿园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园长和负责烹煮豆浆的厨工分别给予了免职和解聘的处理,同时要求海尾中心幼儿园管理方做出书面检讨,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昌江县教育局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以杜绝类似食品安全事件的再次发生。
据统计,我国每年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中,校园集体食物中毒占有很大比重,而学校食堂是最主要的食物中毒发生场所。仅仅去年,我们《直播海南》报道的有关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就有三起。下面我们就来梳理一下这几起事件,看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预防校园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013年1月,海南华侨中学多名学生出现上吐下泻症状,经鉴定为细菌性食物中毒。
2013年9月,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多名高一学生,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经检测学生发病因致病性大肠杆菌所致,属于食物中毒。
2013年11月,儋州市白马井中学54名住校学生陆续出现发烧、呕吐等症状,最后卫生部门从学校食堂的鸭肉、马铃薯、五色菜等食品中检测出沙门氏菌呈阳性,这也是引发学生食物中毒的原因,白马井中学食堂的经营者也被当地食药监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
2014年5月,一起确认为疑似产毒性大肠杆菌的食物中毒事件在海口某幼儿园发生,97名儿童先后入院观察,有69人符合疑似食物中毒病例。最终调查人员不排除学生是食用苦葫芦引发的食物中毒,海南省食药监局就涉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置中存在主要的问题向各市县食药监局进行了通报。
针对校园食物中毒事件频频发生,去年7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还发布《海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严禁扁豆、四季豆、新鲜的野蘑菇以及鲜木薯进入学校食堂,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外购熟食销售。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方面狠下功夫。首先,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卫生部门要确保食堂的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其次学校方面应积极开展食品卫生自查工作,监督食堂在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最后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
(文字编辑:陈芊亦 视频编辑:王昌运)
本文来源: 蓝网
25.10.2014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