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官也能享官员待遇”要有减法

04.12.2014  12:03

  推《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如何推行落实,才是最大挑战。我认为新政除了做加法,也要有减法,在此建立起刚性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与降级机制。待遇和能力相匹配,职级与责任相对应,这样的机制才能真正调动起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近日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评价说,此举相当于打破目前的职务决定待遇局面,公务员“不当官也能享受官员待遇”。

  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这当然是一个福音。都知道,我国公务员数目是海量的,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占了全国公务员总数的60%左右。而领导职务则是稀缺资源,尤其是基层机关,不仅官职少,而且级别低,全县正处级干部也就限于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机关的一把手,区区几个人。按照“职务决定待遇”的传统考核办法,基层公务员涨工资,极为不易。于是拼爹拼钱,比拼能力更有市场,买官卖官现象在基层也更为普遍。至于无爹无钱可拼者,其工作积极性便难以保证,他们中的许多人,可能干到退休,仍只是普通科员一名。

  同样是公务员,在省市级、国家级机关单位任职,晋升的通道就要宽敞得多。因此,县以上机关单位对人才有更强的吸引力。这显然不利于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央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旨在突破基层公务员晋升“天花板”,调动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不过,善政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如何推行落实,才是最大挑战。按照“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设计,公务员无法晋升到“”字辈,可以评职级。比如,一个资深科员,若不能晋升为副镇长,则可晋级为副主任科员;同样,副镇长如果晋升不了镇长或局长,可晋级为主任科员;局长或镇长当不成副县长,可晋级为副调研员……晋级后,工资待遇,与同级别干部相同。

  那么,问题来了:公务员晋级,谁说了算?职级虽不是官位,但由于其与工资待遇挂钩,事实上也相当于官职,日后升任领导职务也算是一个基础。因此不难想象,追求职级的人会比追求官位的人要多得多。如果职级的考核由领导说了算,其后果恐怕人尽皆知。因此,必须有一套科学而公正的考核机制,才能确保新政良性运行。这个机制除了有集体表决的制衡力量,更要有民意的监督力量。要特别注意的是,职级考核不能走官员提拔的老路子。

  职级的设置也是一个大问题。如果每个公务员干到一定年限都可以晋级,那么财政是否吃得消?是否有足够资金给这些晋级公务员加工资和各种补贴?鉴于咱们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尚不健全,只进不出、只升不降的现象依然存在,因此,职级只升不降的现象是可以预见的。我认为新政除了做加法,也要有减法,在此建立起刚性的公务员退出机制与降级机制。

  待遇和能力相匹配,职级与责任相对应,这样的机制才能真正调动起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