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局完成29批次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专项检查

21.02.2017  23:06

  为确保辖区内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减少化妆品的使用风险,儋州市局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29批次不合格祛痘类化妆品的专项检查。 

  通告中不合格的29批次化妆品中均含有氧氟沙星、甲硝唑、氯霉素等抗生素药物,人体长期接触含抗生素的化妆品,易引起接触性皮炎、抗生素过敏等症状,易产生耐药性,药物残留还可能导致中毒、过敏反应等。该局将通告中不合格的29批次化妆品名单发给辖区内所有化妆品经营单位,要求其先进行自查,如有发现通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下架封存,再对各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通告中不合格化妆品的同时对各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进销台账、索证索票等进行检查、指导,逐步规范辖区内化妆品经营行为。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58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128家,未发现上述不合格化妆品。该局将加大对化妆品的日常巡查、监督抽样,让广大群众能够安全放心地使用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