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非指向房地产调控
中新网12月23日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2日正式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香港《大公报》文章指出,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顶层设计基本完成,转而进入正式落实阶段。业内人士表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直接有利加大反腐威慑力,有利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登记措施并非指向房地产调控。
文章称,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主体框架保持一致,分为总则、不动产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法律责任及附则6个内容。但具体来看,《条例》在多个细则方面有所调整,原30条内容细化至35条。
用电子介质方便未来联网
其中《条例》中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应当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电子介质的使用,为未来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联网,以及房地产税的征收奠定基础。
其次,明确了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要求,明确了登记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能力。“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条内容为新添部分,表明了在不动产登记执行过程中,将由专业的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专业培训,保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而法律责任也得到明确。《条例》中最新提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或者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使得不动产登记工作具备法律保障,也保证对于不动产财产的法律保护,有利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依法开展。
此外强化信息共享与保护单列出来,强调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
可有效反腐 非指向地产
交银金研中心研究员夏丹指出,“登记”对房地产企业直接影响并不大,最直接的影响是有效打击了具有多套房源的贪腐官员,如果能使他们的手中房产释出,对整个市场上房屋的增加,盘活存量房都有好处。其实住房信息联网在各省市内已能进行联通,从技术手段上不是问题,没能联网很大程度上触及各阶层自身利益,而不动产也面临相同问题。
中国指数研究院研究员许琳表示,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全面运行、房地产税体系建立完善前,购房者观望情绪或将加重,投资性购房者大量抛售可能性较小,但不排除反腐工作配合下局部地区二手房源集中供应,从而影响当地房产市场量价变化。
但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认为,这就意味着个人房产很快可以在网上查询,一些资金来源不明的官员也可能会减少购房。暂行条例一经发布,A股房地产板块“跌声一片”,许多房地产股出现大幅度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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