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带案下访化解纠纷 当事人获万元救助金
02.07.2014 13:50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感谢政府对我的关怀!”昨天上午,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县领导带案下访点,74岁的邓昌期老人接过法院送上的10000元司法救助金,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邓昌期老人家住椰林镇沿河居委会,2007年他在回家途中被郑某骑摩托车撞伤,造成八级伤残,住院两个多月,共进行了三次手术治疗。2011年,邓昌期将郑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郑某赔偿原告邓昌期残疾赔偿金、护理费、医疗费等共计36870.1元,扣除已支付的9310.6元,实际还需支付赔偿款27559.5元,但郑某以经济困难为由未能按和解协议履行。
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老人膝下已无子,孤苦无依,生活十分困难,法院决定给予邓昌期老人10000元司法救助金。
在接访现场,由于交通事故痛失爱子的椰林镇华北村村民陈亚和,因被告人无视法院判决,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曾多次到法院上访要求调解。经法院听证查明,被告人正在监狱服刑,暂无履行能力。考虑到他的家庭状况,经济条件也较差,法院决定给予陈亚和10000元司法救助金。握着手中的救助金,陈亚和情绪激动,哽咽泪下,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说道:“你们真是在为我们好事啊”。他表示今后不再上访、闹访。
据了解,当天上午,共成功化解了3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0元。(记者李伟民 通讯员黄艳艳)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02.07.201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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