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海南经济运行情况统计结果
上半年海南经济运行情况统计结果
海南省统计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符国瑄
2014年7月25日
一、 地区生产总值(GDP)
经国家统计局计算确定,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675.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0%。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增加值423.49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445.81亿元,增长10.4%;第三产业增加值806.27亿元,增长8.0%。按地区分,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8%,中部地区增长6.0%,西部地区增长10.3%。
二、 农业
上半年,农业完成增加值423.4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0%。在主要农产品中,粮食总产量112.37万吨,增长4.6%;蔬菜总产量408.33万吨,增长6.9%;水果产量313.78万吨,下降5.6%;肉类总产量38.96万吨,增长4.3%,其中猪肉增长4.4%;水产品产量92.92万吨,增长2.3%,其中海水产品增长1.3%、淡水产品增长6.0%。
三、工业和建筑业
上半年,全部工业增加值277.5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0.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56.50亿元,增长10.5%,其中国有控股企业增长6.5%。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加值61.51亿元,增长4.8%;重工业增加值194.99亿元,增长12.5%。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8.5%,集体企业下降46.2%,股份制企业增长1.3%,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24.0%,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增长24.2%。
上半年,全省建筑业增加值168.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0.7%。
四、服务业
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806.2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0%。按行业分,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增加值100.26亿元,增长16.8%;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64.94亿元,增长11.7%;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50.94亿元,增长7.3%;金融业增加值77.77亿元,增长17.7%;房地产业增加值159.85亿元,下降3.9%;其他服务业增加值252.51亿元,增长7.9%。
五、固定资产投资
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完成1398.94亿元,同比增长17.6%。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608.84亿元,增长21.7%。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21.98亿元,增长35.1%;第二产业投资234.21亿元,增长16.6%;第三产业投资1142.76亿元,增长17.6%。按地区分,东部地区投资增长19.6%,中部地区投资增长13.8%,西部地区投资增长13.8%。全部在建投资项目2147个,增长3.3%。其中,新开工项目431个。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4.13亿元,同比增长12.3%。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460.47亿元,增长11.2%;农村零售额73.66亿元,增长19.9%。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447.50亿元,增长12.4%;餐饮收入86.63亿元,增长12.2%。
七、旅游业
上半年,全省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887.10万人次,同比增长11.2%。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1852.04万人次,增长11.8%;入境旅游者35.06万人次,下降13.7%。旅游收入210.50亿元,增长14.3%。
八、 地方公共财政收支
上半年,全省全口径公共财政收入490.39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00.68亿元,增长19.4%。在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260.38亿元,增长20.4%;非税收入40.30亿元,增长13.5%。上半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498.17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8.7%、农林水支出增长1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4.5%。
九、金融业
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322.30亿元,比年初增长6.2%。其中,单位存款3251.01亿元,增长5.7%;个人存款2787.73亿元,增长9.1%。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060.49亿元,比年初增长9.1%。其中,中长期贷款3954.51亿元,增长7.3%;短期贷款793.54亿元,增长10.9%。存贷差1261.81亿元,下降4.0%。
十、城乡居民收入
上半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55元,同比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20元,名义增长8.9%,实际增长6.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612元,名义增长12.7%,实际增长9.4%。
十一、实际利用外资和进出口总额
上半年,全省进出口总额477.30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出口128.14亿元,增长6.5%;进口349.15亿元,增长3.7%。
上半年,实际利用外资9.23亿美元,同比增长4.7%。新签利用外资协议合同31宗,协议合同规定外商投资1.70亿美元。
十二、居民消费价格(CPI)
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6%。按八大类别分,食品价格上涨3.4%,烟酒及用品价格下降1.7%,衣着价格上涨1.1%,家庭设备及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4%,医疗保健与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7%,交通和通讯价格上涨1.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居住价格上涨4.0%。
十三、 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
经省统计局联审评估认定,上半年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速如下(见下表):
上半年各市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
市 县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同期增长(%) |
东部地区 | 1006.15 | 6.8 |
海 口 市 | 489.75 | 8.3 |
三 亚 市 | 191.04 | 4.1 |
文 昌 市 | 102.17 | 6.5 |
琼 海 市 | 98.69 | 8.0 |
万 宁 市 | 79.53 | 4.4 |
陵 水 县 | 44.98 | 5.3 |
中部地区 | 97.24 | 6.0 |
五指山市 | 9.44 | 3.0 |
定 安 县 | 29.52 | 7.6 |
屯 昌 县 | 20.05 | 7.7 |
琼 中 县 | 11.07 | 6.2 |
保 亭 县 | 14.38 | 4.9 |
白 沙 县 | 12.78 | 3.7 |
西部地区 | 568.77 | 10.3 |
儋 州 市 | 235.56 | 11.0 |
儋 州 | 93.59 | 6.4 |
洋 浦 | 141.96 | 14.2 |
东 方 市 | 78.53 | 11.6 |
澄 迈 县 | 97.23 | 10.5 |
临 高 县 | 67.13 | 12.2 |
乐 东 县 | 45.23 | 4.7 |
昌 江 县 | 45.09 | 6.7 |
注:本表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