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海南省经济运行情况统计结果
2013年上半年海南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材料之一
上半年海南省经济运行情况统计结果
海南省统计局局长、新闻发言人 符国瑄
2013年7月24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又与各位记者朋友见面。今年时间已过半,海南经济运行情况如何,大家都很关心,也很关注。按照惯例,我先把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的主要数据向大家做个通报,经济运行的情况和特点,胡光辉秘书长将给大家做深入的分析。
下面,我从十二个方面向大家通报上半年海南经济运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一、地区生产总值(GDP)
初步核算并经国家统计局评估审定,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1516.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3%。其中,二季度增长10.2%。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增加值372.27亿元,增长6.1%;第二产业增加值411.13亿元,增长10.8%;第三产业增加值733.29亿元,增长12.1%。按地区分,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7%,中部地区增长9.8%,西部地区增长9.7%
二、农业
上半年,农业完成增加值372.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其中,种植业增加值180.10亿元,增长6.6%;林业增加值30.21亿元,增长8.4%;牧业增加值54.54亿元,下降0.1%;渔业增加值98.49亿元,增长7.6%;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8.93亿元,增长9.4%。
三、工业和建筑业
上半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260.27亿元,同比增长7.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0.67亿元,同比增长7.7%。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增加值60.26亿元,增长14.9%;重工业增加值180.41亿元,增长6.1%。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增加值增长13.4%,集体企业增长64.2%,股份合作企业下降46.5%,股份制企业增长15.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1.6%,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2.8%。
上半年,全省建筑业完成增加值150.86亿元,同比增长16.6%。
四、服务业
上半年,服务业完成增加值733.2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1%。按行业分,交通运输邮政仓储业增加值78.53亿元,增长5.5%;批发零售业增加值145.47亿元,增长15.1%;住宿餐饮业增加值46.48亿元,增长8.2%;金融业增加值65.02亿元,增长13.8%;房地产业增加值169.08亿元,增长21.4%。
五、固定资产投资
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完成1199.80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500.47亿元,同比增长29.2%。按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0.2%,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1.4%,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6.8%。按地区分,东部地区投资增长25.4%,中部地区投资增长26.2%,西部地区投资增长26.2%。全部在建投资项目2080个,比上年同期增加232个,增长12.6%。其中,新开工项目557个,增加72个,增长14.8%。
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上半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5.4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416.78亿元,增长13.5%;农村零售额58.70亿元,增长17.8%;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403.86亿元,同比增长14.5%;餐饮收入71.62亿元,增长11.2%。
七、旅游业
上半年,全省接待旅游过夜人数1697.47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8.9%;旅游总收入181.05亿元,增长16.5%;旅游饭店客房开房率达55.9%。
八、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
上半年,全省全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8.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1.80亿元,增长15.8%。在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16.28亿元,增长15.4%;非税收入35.52亿元,增长18.4%。上半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446.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0%。其中,医疗卫生支出增长37.0%、教育支出增长33.9%、农林水事务支出增长24.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长4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5.7%等。
九、金融业
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531.19亿元,比年初增长8.2%。其中,单位存款2870.09亿元,增长8.4%;个人存款2479.86亿元,增长11.5%。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4217.64亿元,比年初增长8.3%。其中,中长期贷款3387.18亿元,增长8.0%;短期贷款545亿元,增长4.5%。
十、城乡居民收入
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5529元,比上年增长10.6% , 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8%。
十一、居民消费价格(CPI)
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按八大类别分,食品价格上涨2.5%,烟酒及用品价格上涨1.0%,衣着价格上涨0.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1.3%,医疗保健与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7%,交通和通讯价格上涨1.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5%,居住价格上涨3.0%。
十二、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
经省统计局联审评估认定,上半年各市县(区)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速如下(见下表):
上半年各市县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市 县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减(%) |
东部地区 | 917.62 | 10.7 |
海 口 市 | 443.17 | 10.3 |
三 亚 市 | 178.10 | 10.0 |
文 昌 市 | 93.17 | 10.2 |
琼 海 市 | 88.14 | 15.1 |
万 宁 市 | 74.51 | 11.4 |
陵 水 县 | 40.54 | 9.5 |
中部地区 | 90.31 | 9.8 |
五指山市 | 8.95 | 13.9 |
定 安 县 | 26.68 | 8.4 |
屯 昌 县 | 18.39 | 9.0 |
琼 中 县 | 10.46 | 9.9 |
保 亭 县 | 13.00 | 9.3 |
白 沙 县 | 12.84 | 11.8 |
西部地区 | 502.50 | 9.7 |
儋 州 市 | 211.11 | 6.2 |
#儋 州 | 85.62 | 9.9 |
洋 浦 | 125.49 | 3.8 |
东 方 市 | 69.61 | 10.5 |
澄 迈 县 | 84.63 | 15.6 |
临 高 县 | 56.09 | 11.0 |
乐 东 县 | 40.60 | 12.7 |
昌 江 县 | 40.47 | 9.9 |
注:本表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