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3元

23.10.2015  09:09

  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基本同步,就业总体保持稳定、市场物价平稳,为民办实事稳步推进。

  今年前三季度海南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0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实现同步。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62元,名义增长7.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64元,名义增长10.1%。农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收入。

  前9个月,海口和三亚的调查失业率基本处于5%至6%的区间。截至9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54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8.8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7.8万人。而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个百分点,明显低于全年调控目标。

  前三季度海南民生支出同比增长了11.5%,增速快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个百分点,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8%。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十大实事进展较好。省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已开工建设,省肿瘤医院准备投入运营,对农民小额贷款按不低于5%的贴息率给予财政贴息正在进行中。

  截至9月底,海南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4.33万户;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3.17万套,占计划的87.2%;其中,棚户区改造开工2.73万户,占计划的83.0%。(记者邵长春 见习记者丁平 通讯员陈文科)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