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高龄老人津贴申报工作启动 每月870元
15.07.2015 20:43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7月14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民政局获悉,三亚高龄老人津贴申报工作日前已启动,申请截止到8月8日。对于符合条件的老人,由于申请人员自身原因耽误申报的,从提出申请的当月起计发津贴,跨年度未申请的不予补发。
据了解,凡具有三亚户籍、2016年跨入80周岁(193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及80岁以上尚未进行申报登记的高龄老人,均可带相关材料到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申报。申请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对于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老人,属三亚户籍的,须出具常住地村(居)委会证明及联系方式;没有身份证或年龄信息有异议的老人,须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人口信息查询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本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三亚市高龄老人津贴申报登记表》。
目前,三亚市有80周岁以上老人5946人,其中百岁及以上高龄老人37人、90至99周岁高龄老人814人。三亚高龄老人津贴按年龄分三档发放,第一档为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175元高龄老人津贴,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高龄老人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870元高龄老人津贴。
据介绍,现已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今年继续享受,不用再次申请,有关部门将对享受人进行复审,而2016年跨入100周岁(19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高龄老人,需重新申报并填写《海南省长寿补助金申报登记表》。对于符合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条件的,经民政局核实的,自年满80周岁当月起计发津贴,由于申请人员自身原因耽误申报的,从提出申请的当月起计发津贴,跨年度未申请的不予补发。(记者 刘丽萍)
编辑:王晓东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15.07.2015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