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首部地方法规保护城市公园 立法重点围绕环保

29.09.2015  13:49

  中新网三亚9月28日电(记者 尹海明)海南省三亚市今年6月1日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即为保护城市公园。记者28日下午从三亚市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三亚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三亚市白鹭公园保护管理规定》(下称《规定》)25日获得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4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三亚市撤镇设区,三亚成为新修改的《立法法》公布实施后全国首批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三亚是旅游城市,生态环境是最核心竞争力,也是发展的生命线。”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焕中解释为何将首部地方性法规用来保护城市公园时说,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和充分论证后,三亚将白鹭公园列为取得地方立法权后的首个立法项目。

  三亚市园林环卫局副局长黎俊在发布会上介绍说,白鹭公园是三亚市中心城区实行开放性管理的城市公园之一。因其地理位置突出,环境优雅,红树林资源丰富,不仅使得其成为白鹭的栖息地之一,也是市民主要的休闲场所。

  “近年来随着三亚市的高速发展,城市土地尤其是市中心土地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越来越多的开发商觊觎利用白鹭公园用地进行商业开发。”黎俊说,为了守住三亚市为数不多的公园绿地,有必要立法明确白鹭公园的功能定位,提升白鹭公园的规划用地调整的审批标准,限制公园绿地改变用途。

  记者看到,《规定》对白鹭公园性质功能定位、用地和规划保护、保护管理体制进行丰富完善,对商业活动及游园行为进行约束,明确白鹭公园的主管部门,并制定了相应惩罚制度。将白鹭公园定位为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是供公众游览、休憩、观赏的场所。白鹭公园的保护管理区域为:东至凤凰路,西至临春河岸,南至椰景蓝岸小区,北至新风路、图书馆,占地面积26.7公顷。

  《规定》明确指出,“经批准的白鹭公园规划不得擅自变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依法确定的白鹭公园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白鹭公园内建设住宅、会所、办公楼以及其他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设施;白鹭公园的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张琦表示,三亚要打好白鹭公园保卫战,坚决不允许在公园里开发房地产项目,真正实现让景于民、让绿于民,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

  对于未来三亚地方立法的重点, 许焕中在发布会上说,当前三亚需要地方立法的事项不少,三亚的地方立法以轻重缓急分别对待为原则,根据设区的市的立法权限(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赋予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重点先围绕环境保护,再逐渐转到城乡建设与管理和历史文化保护上来。

  许焕中说,三亚将持续用足用好立法权限,继白鹭公园保护和管理立法后,还将推进“山岭保护、三亚湾管理、城市河道生态体系管理、海岸线生态体系保护和烟花爆竹管理”等事项的立法工作。(完)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