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警方回应“办假身份证不纠错”:对失职人员问责

18.07.2014  19:22

      原标题:三亚警方回应"办假身份证不纠错":对失职人员问责

      近日,网友“祝福好人”在天涯论坛上发帖“三亚市河西派出所——盗用公民个人信息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侵权不纠错”。记者18日从三亚警方了解到,从户籍原始档案资料记载看,李某明与薛忠民户口均为合法户籍。李某明系1992年4月从河北省邢台市调入三亚市工业局下属的轻纺工业开发总公司,户口随之迁入三亚市。1992年4月3日派出所工作人员在进行常住人口登记时,为李某明编制了新的三亚市公民身份证号码:460200540402027,由于当时都是手工填写,没有计算机联网管理,加之工作人员没有认真核对户籍资料,造成与薛忠民重号。(网友原帖>>> 举报三亚市河西派出所——盗用公民个人信息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侵权不纠错 )

      2006年公安部组织开展纠正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工作,通报三亚市公民身份证号码重号名单时,警方发现薛忠民与李某明身份证号码重号。为了纠正这一错误,警方给双方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但双方都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期间,警方多次上门与薛忠民沟通,说明重号造成的历史原因,对此带来的不便表达歉意,并表示帮助和配合其更改相关与身份证不一致的事宜及相关事项,但薛忠民执意要保留原来的号码。

      今年年初,三亚警方本着有错就改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纠正公民身份证跨省重号工作的通知》(公治[2006]369号)、海南省公安厅《切实做好解决公民重户口纠正公民重证号的工作意见》和《关于做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和门(楼)牌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公传[2006]2002号)的规定,纠正公民重证号工作实行“谁编码、谁负责、谁出错、谁纠正”和“对号码使用较少、处置方便的一方重新编号”的原则。因李某明已使用此居民身份证签订了多份经济合同,从事社会经济活动较多,而薛忠民现已退休,从事社会活动较少,三亚警方决定依法对薛某民的身份证号码进行变更。2014年1月14日,河西派出所就纠正重号向薛忠民予以告知并制作了告知笔录。目前,三亚警方已将薛忠民、李某明身份证号码更正完毕。

      三亚警方表示将对当时办理户口中因工作失误而造成重号的失职人员将依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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