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挂牌出让3宗地,用于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南繁科技城建设

25.02.2020  11:42

      2月24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位于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东岸单元的2宗地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1宗地。拟用于建设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商务办公项目、商务区项目、南繁科技城起步区相关配套项目。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分别为: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东岸单元控规DA2-39-02地块,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总面积13087.09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总面积13079.33平方米);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YK01-02-02地块,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24995.07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24974.11平方米);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东岸单元控规DA2-46-01A和DA2-46-01B地块,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总面积28348.71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总面积28331.90平方米)。

      根据片区产业规划发展的要求:

      DA2-39-02地块拟用于建设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商务办公项目,竞买人或其关联单位须与三亚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且竞买人或其关联单位须为“Acritas全球精英律师事务所品牌指数”排名全球前十的法律服务机构。

      YK01-02-02地块拟建设南繁科技城起步区相关配套项目,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须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就崖州湾科技城的项目合作建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同时,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在该宗地上建设园区配套商业、办公及配套旅馆项目,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工程实行智能化管理;项目建成运营后一年内,应至少引入一家年营收超1亿元人民币的南繁科研育种企业入驻。

      DA2-46-01A和DA2-46-01B地块拟用于建设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项目,鼓励三亚市属国有企业参与竞买;如竞买人非三亚市属国有企业,则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须与三亚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且竞买人须持有并运营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的城市商业体(须提交房地产证复印件并盖章),并承诺引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额外资,用于项目后续开发建设。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到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有意参加竞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17时。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0年3月25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参加竞买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