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扶持奖励旅游业发展 最高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
原标题:三亚扶持奖励旅游业、会展业发展 最高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
一项产业得以快速有序发展,与政府的扶持引导密不可分。日前,三亚市的旅游企业及会展企业再迎利好消息。记者从三亚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该市已出台《三亚市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和《三亚市加快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将扶持贡献突出、依法纳税的旅游企业,鼓励旅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对满足要求的会展项目和企业单位给予相应补贴,最高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
《三亚市加快旅游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规定,申请扶持的旅游企业须满足是在三亚注册的各类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婚庆公司、商务会展公司、旅游饭店、邮轮游艇企业、低空旅游公司等,以及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组织游客到三亚消费,且达到本《办法》扶持要求的三亚旅游企业等条件。
《办法》指出,三亚将扶持贡献突出、依法纳税的旅游企业,按酒店和旅游新业态两大类别,分别对纳税总额超过15万元且在三亚该类别旅游企业中排名前五的旅游企业,按排名从高到低分别给予旅游市场开发扶持补贴15万元/家、14万元/家、13万元/家、12万元/家、11万元/家;分别对接待境内游客总人数比上年增加1000人(含)以上且总人数排名前五的旅行社,以及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总人数比上年增加500人(含)以上且总人数排名前五的旅行社,根据排名从高到低给予扶持补贴10万元/家、9万元/家、8万元/家、7万元/家、6万元/家。同时,三亚还鼓励旅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积极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对单独在境内、境外客源市场举办旅游促销活动(含推介会、产品说明会或新闻发布会等)的旅游企业等,将给予相应的旅游市场开发扶持补贴。
此外,三亚还出台《三亚市加快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在三亚召开的会展活动,引进三亚的国际、国内重要会议,落户三亚的国际性或全国性会展活动;适用对象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组织、引进、承办在三亚举办的国际、国内重要会议和会展活动等三亚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团组织。
根据《办法》,国内会议补贴标准为:参加会议人数在300人(含)以上,会议安排在四星级以上宾馆(或相当于该星级)实际住宿2晚(含)以上,按四、五星级宾馆分别给予每间/夜100元、150元补贴。使用多星级宾馆的,合并计算。单个会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办法》还对国际会议补贴标准、特大型会议补贴标准作了说明,其中对于参会人数达3000人(含)以上的特大型会议,分两种情况进行补贴:外来参会人数达3000人至5000人,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贴;参会人数达5000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