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将试水全民参与旅游整治 举报最高奖15万

29.12.2014  11:58

      原标题:三亚将试水全民参与旅游整治 举报最高奖15万

      记者12月29日从《三亚市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亚将于明年元旦在全国率先试水全民参与旅游治理、管理,探索旅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办法》规定的10大奖励范围中,依案件性质和违法严重程度,奖励金额从1000元至15万元不等。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三亚作为专业化的旅游城市,深入贯彻《旅游法》,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建设国际化热带滨海旅游精品城市。在日常对旅游市场严抓严管的基础上,三亚决定通过实施《办法》,以物质鼓励的方式,引导百姓举报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畅通问题调查处理通道,形成对旅游经营者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压缩旅游市场“顽疾”、“难点”问题的生存空间,维护游客和市民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三亚旅游的满意度和舒适度。

      根据《办法》,三亚将设立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公众举报平台,即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和市旅游投诉热线12301,由各职能部门依据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处理,鼓励并重奖给三亚旅游市场找问题的公众。

      《办法》结合三亚市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海南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定举报投诉奖励的10类范围为:经营者无证照经营、证照不全、非法转让经营资质,或雇佣无资质旅游从业人员的行为;经营者未按所批准经营范围、地域和海域经营的行为;经营者未按约定内容提供服务;经营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经营者销售海鲜、水果、珠宝等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为获取利益而进行的商业贿赂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经营者使用计量器具的违法违规行为;道路旅游客运经营者向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旅游客运服务;其他旅游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为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举报,《办法》规定了奖励条件、排他条款以及奖励标准,按照案件性质和违法严重程度,设立三类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额为15万元。

      第一类为被举报投诉人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没款的。其中,无罚没款的或者案件行政处罚金额总额不足1万元,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1万元(含1万元)至5万元(不含5万元),给予举报人2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给予举报人1万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行政处罚金额总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给予举报人3万元奖励。

      第二类为被举报投诉人依法受到吊销证照行政处罚的,给予举报人5万元奖励。

      第三类为被举报投诉人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每案最高奖励,不超过15万元。

      三亚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岳进表示,出台这个《办法》,表明了三亚市委、市政府对做好旅游工作的两个决心。一是根治旅游市场乱象,让游客放心游玩。二是全面改善旅游环境,确保旅游业顺利提档增效,打造3.0升级版。他还表示,《办法》的实施将成为规范三亚旅游市场秩序的主要抓手,是一项夯实三亚旅游业基础的保障性工程,三亚市委、市政府有信心把它长期推行下去,成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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