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出海南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

28.11.2015  11:05

      原标题:三亚发出海南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11月27日上午,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海南省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共计17本在仪式上发出。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国务院全力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实施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方便企业、方便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很荣幸能够代表单位拿到海南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当天上午,王兰帅代表三亚市地震局接过了编号为“0000001”的《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2014年8月,三亚市对不动产统一登记所涉及的各职能部门的有关职责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并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工作制度、登记流程、登记资料管理、信息化检核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正式启动了三亚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今年8月26日,海南省国土厅将三亚市纳入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两个试点城市之一。

      三亚市10月16日完成了不动产权登记机构的设立,负责全市土地、房屋、农业、林地、海域等不动产权类属调查、不动产登记受理、信息档案公开查询,资源共享等职责。经国土资源部广州督查局调研考核,认为三亚市已初步具备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条件。

      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人高富宅表示,不动产登记主要的核心就是整合各部门的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主要目的是实现土地、房屋、林业、农业、海域等分散的权利统一到“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践的转变。现阶段,对于房屋和土地,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具备登记和发证条件。林地和海域登记工作将在2016年逐步转交至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农业不动产登记要求过度时间为5年,三亚争取提前完成。

      据介绍,市民原来拥有的《土地房屋权证》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该证书不强制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需要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权证。如果市民需要把原有《土地房屋权证》换成《不动产权证书》的,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