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助学制度涵盖全学段 普通高中特困生每年可获3000元国家助学金

29.06.2021  18:48

  6月28日,三亚日报记者从三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为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完成学业,三亚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和学校减免学费制度,并积极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其中,学前教育“三类幼儿”每人每学年补助1300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初中每生每年补助1925元。

  三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助学贷款”)将在7月中旬开始受理,具体时间待海南省教育厅下文通知。除了助学贷款外,海南出台共计6大类12项资助措施确保新生上学不用愁。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办入学

  记者了解到,今年海南省教育厅公布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包括了奖、助、贷、勤、免、补等6大类、12项资助措施,确保高校新生在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都不用愁。

  奖,包含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助,包含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等;贷,即国家助学贷款;勤,即勤工助学;免,师范生公费教育等;补,包括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款代偿等。也就是说,经济困难家庭的新生在入学前可以申请入学路费资助;如果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通过高校开设的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时,学费与住宿费方面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特别优秀的学生或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从二年级起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此外,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高校也可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去年三亚1905名大学生贷款1396.8万元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据悉,去年三亚全市共有1905名贫困大学生成功贷款,金额达到1396.8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教育保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需要,三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按照有关政策要求,适当、适时、适度调整或增加学生资助项目或内容,全力保障各学段经济困难家庭子女的就学需要,提升教育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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