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获刑 最高被判24年!三亚中院对黄某东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审宣判

31.10.2020  13:21

    30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黄某东等25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黄某东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其他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到十九年不等刑期,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没收个人财产、数额不等罚金等附加刑。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以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组织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4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活动1起、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犯罪活动1起、妨害公务犯罪活动2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活动1起。先后强占南岛农场橡胶更新地146亩、他人承包地880平方米、打砸抢占他人承包的鱼塘,并将上述土地、鱼塘出租获利;抢占南岛农场机修厂拆迁安置地1155.2平方米兴建商铺并出租获利;毁坏他人价值7821元农作物;勾结他人非法占用、破坏南岛农场耕地16.04亩兴建违章建筑并收取征地好处费;为抗拒政府和农场对违章建筑的拆迁,该组织先后煽动海英队群众在南岛农场场部聚集并埋锅造饭,严重扰乱南岛农场办公秩序;在南岛片区多处道路堵塞交通,严重破坏交通秩序;两次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该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攫取非法利益,为非作歹,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严重破坏了当地基层政权对南岛农场片区的社会管理,在南岛农场乃至海南省农垦系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6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黄某东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判处其他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到十九年不等刑期,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或没收个人财产、数额不等罚金等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