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下发通知明确棚改范围和界定标准

30.11.2018  10:32

  南国都市报11月29日讯 (记者孙学新)记者29日从三亚住建局了解到,最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细化、量化三亚市棚户区界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了三亚棚改范围和界定标准,在8项具体的条件中,满足其中3项可纳入改造。

  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借棚户区改造之机,拆建大广场、宽马路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严禁将不符合界定标准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符合改造范围及界定标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需上报市政府批准。

  三亚市棚户区改造范围以城市棚户区为主,主要包括危房改造、城中村改造以及经市政府认定的位于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基础设施不完备、公共服务设施不配套、建筑物结构简陋、防灾减灾能力不足的区域。

  通知明确,三亚城市棚户区界定标准上,符合下列3项及3项以上标准,并经三亚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可纳入棚户区改造。属于D级危房可不受下列项数限制:

  1、建筑结构:以简易结构、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房屋为主。

  2、建筑密度:建筑密度≥30%。

  3、使用年限:建于80年代以前占50%以上。

  4、安全隐患:存在比较严重的消防、治安、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

  5、使用功能:房屋使用功能不全,如缺少厨卫设施;或房屋功能分区不合理。

  6、市政基础设施:道路、燃气、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配套达不到规定标准。

  7、公共服务设施:缺少必要的社区服务、教育、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

  8、其他方面:规划布局不合理,住区通风、采光等不符合规范要求,住区环境质量较差。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