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辆大货车压死电动车女车主 肇事司机竟称不知情
原标题:三亚:大货车压死电动车女车主 肇事司机称不知情
7月3日,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从三亚市交警支队获悉,发生在6月30日三亚荔枝沟路的一起死亡交通事故中,司机符某在肇事后“消失”,日前被三亚警方抓获。记者了解到,事故是由大货车与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剐蹭,造成一名文昌籍女电动车主当场死亡。目前,事故责任和原因有待进一步调查。
据悉,6月30日中午12时30分许,三亚交警接报,位于荔枝沟路市仔村路口发生一起死亡交通事故。据赶往现场的事故处理大队重案中队王警官介绍,经过排查监控录像以及走访周边群众,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赣K63***号“欧曼”牌重型自卸货车(十二轮卡),当事司机符某30日中午驾车从三亚市荔枝沟路往落笔洞路方向行驶,途经事发路口时,其右车头刮碰到同向行驶的三亚-047686号“台铃”牌电动车,导致车主张某肩部以上被碾压。事故发生后,符某驾驶车辆离开现场。重案中队办案人员于7月2日中午将符某抓获,符某承认自己当日拉货确实经过荔枝沟路,但对车祸一事表示,毫不知情。
7月3日,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走访事发地点发现,荔枝沟路为双向四车道路段,同向机动车道宽7米,设置有约2米宽的非机动车道。由于该路段位于三亚市城乡结合地带,人员复杂、车辆往来密集,大量电动车、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上,而机动车道上,随处可见电动车、轿车和重型货车交杂行驶的场景。
“荔枝沟路段是三亚市交通事故高发区,而且电动车、摩托车一旦发生事故,往往涉及人员死亡。”据现场执勤的交警表示,电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如果在机动车道上发生交通事故,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当日,三亚交警提醒,行驶过程中宁愿开慢一点,让一让,生命安全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