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男子酒驾路遇夜查,竟转弯驶进加油站“避难”
近日,三亚交警在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等六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时,驾驶人张某福(男,44岁)酒驾路遇交警设卡,竟转弯驶进加油站。最终,三亚交警支队依法吊销张某福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11月24日20时59分许,三亚交警天涯大队在育才大道某路段开展整治酒驾醉驾等六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时,一辆琼BK***2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远处向检查卡点驶来,在即将进入检查区域时,张某福突然猛打方向,驶入路旁加油站。可疑的行径立刻引起了现场交警的警觉,遂上前查看。
降下车窗,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交警依法对张某福进行现场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值为1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将其带往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进行抽血检验。经检测,张某福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张某福交代,其喝了酒后觉得意识较清醒,且离家不远,就想着自己开车回家,当发现交警设卡夜查时,心存侥幸想赌一把,于是将车辆驶进加油站谎称加油,企图逃避检查。
张某福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统计,11月24日,三亚交警共设置检查卡点8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66起。其中,涉酒驾驶38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1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起,非机动车涉酒驾驶36起),超员载人1起,未系安全带3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8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6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21起,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186起,教育劝导二轮电动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9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1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