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男子强行推倒邻居围墙 法院判赔2000元

25.08.2014  12:31

      原标题:强行推倒邻居围墙法院判赔2000元

      三亚林旺镇的王某在自家四周建围墙,邻居万某出面阻止并推倒围墙。三亚城郊法院受理王某的起诉,近日对这宗排除妨害纠纷作出一审判决,万某停止侵权,不得妨碍王某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围墙或进行其他非法行为,赔偿王某损失2000元。

      1989年6月25日,原三亚市林旺镇人民政府向王某颁发《室基证》,记载“经政府批准在居民区建房一幢四间”,后林旺社区居委会证明该土地四至范围。2003年,王某在该地四周建起围墙,2010年建造两间房屋并居住至今,一直未有争议。

      2009年万某在王某房屋的东边建起了房屋,两家的房屋中间为一片空地,没有建筑物或农作物。2013年11月,王某接旧围墙建起了新围墙,万某以其新建的围墙侵占了自己的承包地为由出面阻止,并推倒了王某新建的部分围墙。

      王某无奈之下报警,经协调,暂时平息了争端,但万某仍无理阻止王某建房。王某认为,《室基证》合法有效,万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庭审中,万某辩称,王某现使用土地面积超出海南每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75平方米的规定。

      三亚城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万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王某对围墙的所有权,对王某实际使用的宅基地面积是否违反有关规定,应由有关部门在颁发《宅基证》时审查,且万某并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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