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一环卫工上班途中被车撞医疗费无以为继 伤者求助
原标题:三亚一环卫工上班途中被车撞 医疗费无以为继伤者求助
受伤的符女士。
今年40岁的符啟初是三亚市河西园林绿化所的一名环卫工人,11月12日上午7时30分许,她骑电动车去上班,途经三亚湾路兰海三期路段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经诊断,符女士的伤势为颅脑损伤,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需要住院治疗。“轿车司机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表示不再继续后续相关费用。”无奈之下,家境贫困的符女士向记者求助。
20日下午,记者在三亚市解放军425医院神经外科见到了受伤的符啟初,她正躺在病床上,插着呼吸机,紧闭双眼。“即使睡醒了,也是连连头晕,难以站起来。”符啟初的丈夫林先生介绍,妻子如今已经在病房里躺了一个多星期。
符啟初的儿子小林介绍,小林介绍,父亲10日才刚出院,奶奶又住院,母亲12日上午出车祸,目前医药费已花去1万多元,家里经济窘迫,母亲面临停药。
驾驶小车撞到符啟初的女司机鲍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她拨打了急救电话,并陆续垫付了8000元,“目前交警部门尚未下达事故责任认定,我没有义务一直垫付,且我的车辆是全险,已向保险公司申请垫付对方的医疗费用,但费用尚未到位。”
事故认定还未出来,为了妻子的医药费,林先生东奔西走。“能借的都借了个遍。园林所事发第一时间来到医院看望慰问,可是却告知我们不属于工伤范围。”
符啟初是否能够算作工伤?对此,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苏文山律师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算作工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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