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三亚!一司机醉酒驾驶货车被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09.10.2020  20:25

 

      近日,三亚持续开展双节期间道路交通秩序管控,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7日凌晨,三亚交警吉阳大队路管员在落笔洞路、学院路、荔枝沟路路段开展夜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交警路管员依法拦截一辆冀A86**3号牌货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沈某林(男,45岁)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交警路管员立即将其送往三亚市中医院酒精毒物检测中心抽血检验,结果显示沈某林血液内酒精浓度为14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沈某林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4款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依法予以交通违法嫌疑人沈某林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