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突出“三个坚持” 激发干部人事档案“新活力”

09.11.2021  12:57

  近期,为进一步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东方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建立协同联动、定期收集、实时更新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干部信息数据滞后、档案材料更新不及时、干部档案材料不规范等问题,着力提升干部信息“精准度”“使用率”,让干部档案焕发“新活力”,为选准用好新时代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协同联动,搭建“联络网”。建立“协同联动”机制,组建专门工作群,在各单位中设立“干部信息联络员”,定期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在市纪委监委、审计局等职能部门中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反馈干部受处分情况和干部离任审计情况等,切实实现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工作“专人专管”,“信息交流”畅通无阻。目前,全市各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已设立联络员120多名。

  坚持定期收集,丰富“信息库”。建立“定期收集”机制,推行“一月一报”模式,组织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每月定期报送新形成的干部档案材料,干部档案内容不断丰富完善,干部信息“参考价值”得到有效提升。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报送清单》,逐级逐项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报送时间要求和清单事项17个,确保人事档案材料归档及时、不漏项。今年以来,已经收集各单位报送档案材料1000余份。

  坚持实时更新,画准“干部像”。建立“实时更新”机制,实行“一季度一核实”模式,每季度向各单位反馈《干部任免审批表》,由各单位组织干部本人核实确认信息,重点核实是否存在信息填写有误、奖惩信息是否遗漏、家庭成员信息是否需要更新等问题。经单位初核,档案管理部门复核后,实时更新录入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着力为干部“精准画像”,干部信息“精准度”和“实效性”得到有效增强。今年以来,已更新修改干部基本信息、奖惩情况和家庭成员等信息2000余人次。

  同时,该市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建立档案查(借)阅制度、任前档案审核制度、转递制度和保管保密制度等9项制度,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体系已逐步健全完善。组织部门积极指导人社、教育、卫健等3家管档单位稳步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规范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转递和使用流程,全市档案管理和服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