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海口交10万认购一套房后提出退房 定金却收不回
原标题:女子在海口交10万元认购一套房后提出退房,“售楼员说可申请退定金”,售楼处:认购书有约定,这种情况视为自动放弃认购,定金转作违约金
“去年9月,销售人员同意退还我10万元定金,让我把定金收据交给他们,谁知他们拿走收据后,却一直没给我打钱。”近日,上海市民钱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于2013年在海口滨海大道中弘西岸首府认购了一套房子,交10万定金后没多久,她提出退房。当时,楼盘销售人员姚经理答应给她办理退定金的手续,并让她交回定金收据,可直到现在,10万元定金还是没有退回来。
“定金收据交回了售楼处,可定金却迟迟不退还”
前天上午,钱女士拿着一张房屋认购书告诉记者,当时她认购的房子面积为116.25平方米,成交价格为145.2851万元。交定金后一个多星期,她提出要退房。一开始,销售人员告诉她可以退房,不过要扣掉两三万元定金。钱女士同意了,但销售人员却迟迟没给她办理退房手续。2014年,钱女士再次催促销售人员办退房手续,对方让她把定金收据交回售楼处,再办理退房手续。
2014年9月,钱女士从上海返回海口填写了退房申请,并把定金收据交还给了售楼处。“当时销售人员姚经理说,可以帮我申请退还全额10万元定金,让我把定金收据交回去,工作人员还让我留下了银行卡号,说15天内到账。”钱女士说,她回上海后,却一直没收到钱。钱女士拿出一张由“姚正”(姚经理)签字的收条,记者看到上面写着“今收到钱××交来6B2403号房认购定金收据原件一份”。
“她提交了退房申请,这套房子目前已卖出去了”
前天下午4时许,记者陪同钱女士来到海口中弘西岸首府售楼处,一名售楼人员得知钱女士的来意后表示,姚正已经离职,他们负责人也不在。下午5时许,钱女士拨打了姚正的电话,对方表示,他也知道这件事给钱女士带来很多麻烦,但他现在的确已离职。“这件事公司当时处理的确不到位。”对方还介绍,因为钱女士提交了退房申请,这套房子目前已经卖出去了。
售楼处:当时签订的认购书约定,定金转作违约金
昨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弘西岸首府售楼处的一名负责人,他表示自己前两天刚休假,对这件事不太了解,希望记者把事情经过通过微信告诉他。昨日下午,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的情况,钱女士当时已经签订了认购书,认购书上有约定,乙方必须按约定的付款日期向甲方支付相关购房款项,若乙方未按期支付首期款,视为自动放弃认购,定金转作违约金。对于钱女士所说的“销售人员说可以帮我申请退还10万定金,并让交还定金收据”,这位负责人表示,之前与钱女士对接的人已经离职,当时怎么商量的他也不太清楚,但这种情况按照公司的程序是退不了定金的,钱女士可以直接和他打电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