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3.67万老年人纳入低保 农村五保供养3.19万人

25.09.2014  21:52

      原标题:海南3.67万老年人纳入低保农村五保供养3.19万人

    9月25日从海南省民政厅获悉,近年来我省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截止2014年6月,全省共有3.67万老年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到3.19万人。

      近年来,我省把保障城乡贫困老年人生活当做大事来抓,列入政府重要民生项目,优先保障。截止2014年6月,全省共有3.67万老年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到3.19万人。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300元。发放老年优待证40余万张,老年人乘车、乘船、乘机、就医凭证享受优待。对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妇年满60周岁后的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年900元提高到1200元。2013年全省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老父母奖励扶助金的有1.06万人,发给奖励扶助金4294.39万元。为城市“三无”老人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保障农村五保老人,2013年全省有1.5万户老年人家庭获得廉租房。

      此外,我省以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广覆盖”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保法规政策。2013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离退休人员达到57.06万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712元;新农保参保老年人62.70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03元;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4.28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35元。连续第9年提高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661元;新农保月人均基础养老金由85元提高到100元,解决了4万余人超龄参保、361名邮政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金问题。

      而且我省还建立健全医疗保险政策,低保、五保等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加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体检、登记和疾病预防、保健等健康指导。2013年健康管理65岁及以上老年人48.3万人,健康管理率为67.7%,达到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老年人健康管理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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