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16年一季度拆违86万平方米86万平方米

10.04.2016  09:53

      1月1日至4月7日,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830宗86万平方米

      记者从4月8日下午召开的海口市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媒体通气会上获悉,海口市2016年第一季度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成效明显,1月1日至4月7日,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830宗86万平方米,共防控违建553宗11.81万平方米,今年的拆除量、防控量均居全省第一。

      2016年4月8日下午,海口市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指组织各区政府、区城管局、区委宣传部、省市及驻琼媒体召开通气会,通报2016年第一季度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市委常委、副市长巴特尔出席通气会。

      据了解,2016年海口市各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拆除200万平方米历史违建,打造无违建镇(街)、确保“零新增”和实施农宅报建,实现逢建必报“三项工作目标,并按照“双创”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大力度开展违法建筑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各区加大拆除力度,1月1日至4月7日,全市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830宗86万平方米,其中,秀英区拆违212宗15.32万平方米,龙华区224宗40.58万平方米,琼山区182宗14.55万平方米,美兰区205宗15.22万平方米,桂林洋开发区7宗3312.56平方米。防控违建方面,1月1日至4月7日,全市防控违建553宗11.81万平方米,其中,秀英区防控212宗3.81万平方米,龙华区117宗3.04万平方米,琼山区防控2.11万平方米,美兰区222宗2.81万平方米,桂林洋开发区1宗380平方米。

      根据省违法建筑整治三年攻坚行动的要求,201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就是打造无违建镇街、村居。海口市在全省率先行动,选择秀英区石山镇作为试点,启动“无违示范镇”创建活动,提出“五个全覆盖”,即:一是加快分类处置,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确权发证全覆盖;二是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实现私宅逢建必报全覆盖;三是结合航拍机制,即发现即处置,实现零报告全覆盖;四是保持拆违控违高压态势,实现零增长全覆盖;五是对控违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实现责任倒查全覆盖。

      据市打违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屈冠峰介绍,今年第二季度,海口市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一方面加大力度,坚决在8月31日前完成200万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的拆除。5月1日起,《海口市农村宅基地报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农村宅基地新建房屋必须依法报建,逢建必报。6月30日前,海口市将完成全部历史违建的分类处置,从7月1日起,对符合分类处置条件的房屋进行确权办证。(冯星吉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