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致2人轻微伤 万宁2男子分别获刑

19.05.2015  18:17

      原标题:聚众斗殴致2人轻微伤

      万宁2男子分别获刑

      万宁市两名男子为了给兄弟出头,竟聚众与他人斗殴,致二人轻微伤。日前,万宁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依法分别判处带头斗殴的两名男子王某开有期徒刑1年5个月,黄某友有期徒刑1年2个月。通讯员黄炯锋记者李美香

      2014年8月4日23时许,王某开、黄某友和同案人王某归、陈某亮、王某秋、陈某万、王某强(均另案处理)等七人在万宁市国营新中农场球场喝完酒后,发现被害人叶某广、陈某文、刘某中、邓某蜀、周某剑等五人正在新中中学教学楼绿化林处喝啤酒,王某归怀疑叶某广等人中有人曾殴打过他的弟弟,于是邀集被告人王某开、黄某友等共七人一起前往新中中学报复殴打叶某广等人。

      王某开、黄某友等七人来到现场后,对叶某广、陈某文、刘某中、邓某蜀、周某剑进行威胁和殴打,造成叶某广、陈某文受轻微伤(另外三人的伤未达轻微伤);为了防止被害人报警,又抢走叶某广、陈某文、刘某中的手机各一部摔坏丢弃。

      万宁法院认为,王某开、黄某友漠视国家法律,结伙随意殴打多人致二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的犯罪特征,均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遂依法作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