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通报七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4月5日,万宁市对近期查处的7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这7起典型问题是:
一、万城镇红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纪国荣贪污集体资金问题。
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万城镇红荣村委会将农田租金、办公室租金等共计56000元作为村委会的“小金库”进行账外开支,纪国荣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纪国荣还将其中5300元占为己有。调查期间,纪国荣已将贪污的5300元上缴市财政。万宁市纪委给予纪国荣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后安镇六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国清公款私存、公款私借问题。
2014年1月,后安镇六合村委会将发包集体土地的租金114000元存入私人账户,没记入村委会基本账户进行收支,对此,黄国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4年春节前夕,黄国清从该笔租金中支取110000元借给亲戚使用。调查期间,黄国清已将借给亲戚使用的110000元连同剩余4000元存入村委会账户。后安镇党委给予黄国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万城镇北坡村党支部委员黄爱国弄虚作假帮助他人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
2011年,黄爱国负责北坡村委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受北坡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锦(已另案处理)指使,提供虚假材料,帮助黄锦胞弟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15000元。万宁市纪委给予黄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南桥镇桥中村委会沟尾村民小组组长薛继武、副组长陈斯海违规发包集体土地、财务管理混乱问题。
2015年3月,在未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和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薛继武、陈斯海将27亩村组集体土地违规发包;沟尾村民小组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收支不按规定登记和进行财务公开。南桥镇党委给予薛继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陈斯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北大镇金江农场党支部书记李文芳违规发包集体土地和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2015年2月,李文芳在未召开农场职工会议讨论的情况下,擅自将280亩农场集体土地发包给海南义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李文芳在收到海南义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8万元租金后,将其中的72200元挪用为个人开支。调查期间,李文芳已将挪用的72200元上缴金江农场。北大镇党委给予李文芳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该合同现已撤销,8万元租金全部退还海南义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六、礼纪镇贡举村委会委员曾德川、曾繁益违规征收农房保险手续费问题。
2015年3月,礼纪镇贡举村委会委员曾德川、曾繁益在负责进村入户开展农房保险工作过程中,违规向农房保险户每户征收手续费5.5元,合计收取1705元,其行为已构成擅自向他人征收、征用财物错误。调查期间,曾德川、曾繁益已将违规收取的1705元退还给农户。礼纪镇党委给予曾德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曾繁益党内警告处分。
七、大茂镇群星村党支部党员陈圣强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
2014年6月,陈圣强利用其它村民的房屋照片,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贴3万元占为己有。调查期间,陈圣强已将骗取的3万元上缴市财政。大茂镇党委给予陈圣强开除党籍处分。(万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