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提高村级干部补贴标准 实行绩效奖励

15.04.2022  15:36

  海南日报记者从万宁市委组织部获悉,4月13日万宁市下发了《关于调整万宁市村级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每年增加投入2100余万元、共计7100余万元,在大幅提高全市村级干部待遇的同时,实行绩效奖励,充分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积极性。

  据万宁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后在职村级干部补贴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和缴纳养老保险等4个部分组成,按职务分4个档次发放。其中平均每名农村书记兼主任由2500元/月提高到3700元/月、社区书记兼主任由2650元/月提高到4000元/月、其他各档次补贴也提高1000元/月左右。同时,万宁市为在职村级干部缴纳养老保险3000元/年·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离任村级干部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并设立了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6万元/年·个。实行村级干部补贴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动态调整机制。

  此外,将补贴的30%作为绩效奖励,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优秀”等次的按个人绩效补贴标准的120%发放,对“不称职”等次的取消绩效补贴,落实奖惩,并探索从当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量中安排10%的收益,用于奖励对发展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村级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原标题:万宁提高村级干部补贴标准实行绩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