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第二中学团委副书记陈家瑜等3人被处分
20.04.2017 07:11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日前,万宁市纪委对市第二中学团委副书记陈家瑜、工会主席唐惠彪、德育处副主任杨奇智等3人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家瑜、唐惠彪、杨奇智违反群众纪律,擅自收取学生考试报名费,用于发放加班补助等开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万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家瑜、唐惠彪、杨奇智等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考试报名费已退还学生。(万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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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7 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