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局强化春节前食品安全监管
为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根据省局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万宁市局集中力量,抽调检验检测业务骨干组成了4个排查快检小组,按照预先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11项食品安全专项快检排查行动。
14、15日,万宁局领导班子带队双休日不休息,冒雨继续履行职责执行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到监管力度不松懈,工作热情不降低,主动监管,强化措施,充分利用专项整治保持高压态势,净化春节前食品、餐饮市场秩序。万宁局监管人员在超市、农贸市场张贴禁止购进、销售甲醛浸泡食品、走私冻肉、注水肉公告;在米粉、面条、肉丸加工作坊张贴禁止添加硼砂公告;在肉制品加工作坊张贴禁止使用病死猪肉、牛、羊肉和超标使用亚硝酸盐公告。同时,万宁局4个排查快检小组分别对超市、农贸市场、家禽脱毛点、火锅店、卤肉店等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检查。截至15日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余台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117家,其中乡镇集市、农贸市场11个,大型食品超市2家,火锅店、卤肉店31家,家禽脱毛点28处。监管人员对农贸市场、超市全部摊位进行全覆盖抽样,对火锅店、卤肉店等餐饮服务单位抽取火锅底料、泡制卤水利用快速检测手段检验是否添加罂粟壳(粉),对家禽脱毛点检查是否使用沥青、工业松香拔除禽畜毛。截至15日,共检测牛百叶、猪肚、鱼丸、面制品、腊肉等样品241份,检出二氧化硫超标样品1份,甲醛超标样品3份。对问题食品万宁局稽查人员已开始溯源调查。
下一步,万宁市局将会同食安委相关单位,连续不间断对食品药品市场进行整治,重点抓好肉及肉制品,米面粮油,水产品,酒类饮料及中药饮片、处方药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其他节日食品药品的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