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人大一名常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被依法强制执行
20.12.2014 16:20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万宁市人大一常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海南一中院依法强制执行
17日上午,在万宁市市委、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及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海南省一中院执行局强制拆除了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中学大道东侧一块宅基地上的违法建筑。
据悉,2004年,申请执行人文祝兰取得一土地使用权,准备动工建房时,冯氏三兄弟(冯驹为万宁市人大常委、冯飞为万宁市检察院干警、冯云为万宁市公安局工勤人员)认为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纠集人员阻碍施工。文祝兰报警无果后,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土地侵权。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冯氏三兄弟停止侵害,恢复土地原状。随后,万宁法院依文祝兰的申请,立案执行该案,因执行未果,该案先后由万宁法院、陵水法院执行,再交回万宁法院执行。2012年9月,海南省高院指定该案由海南一中院执行,双方当事人于2013年11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因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和解无果。根据文祝兰申请,海南一中院依法向冯氏三兄弟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非法建筑,但是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17日,海南一中院再次来到争议的土地上,将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物强制拆除,为当事人合法使用土地清除了障碍。至此,一件历时6年未执结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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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4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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