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经万宁市纪委常委会议并监察局局长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万宁和乐中心学校副校长祁永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万宁市教育局给予祁永辉行政记大过处分。
经查,祁永辉在任万宁市和乐镇中心学校副校长期间,借教学观摩活动之机,采取虚开发票重复报账的方式,骗取公款3450元。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记者 孙学新 通讯员 万季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