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3生产事故处理意见出炉:工人抢修死亡9人被问责
原标题:万宁安监局对3起安全生产事故做出处理
近日,万宁市安监局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分别对今年9月份发生的“龙滚镇烟墩村安全饮水工程在建水塔坍塌事故”等3起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做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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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9月8日,龙滚镇坡罗村烟墩自然村安全饮水工程的水塔在浇灌塔顶施工时坍塌,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
处理:万宁市政府成立调查组并聘请专家进行调查,查清了事故的原因,明确了事故的责任认定,对监管不到位的万宁市水务局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万宁市安监局对施工单位万宁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进行5万元的处罚,同时督促万宁市水务局认真吸取教训,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2
事故:9月17日,石梅湾供电所员工胡某昌抢修受“海鸥”台风影响的日月湾高压线时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处理:事故发生后,万宁市安监局牵头组织该市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认定该起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出处理意见:万宁供电局以及9位责任人被问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万宁供电局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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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9月30日,长丰镇马坡村卓甫智槟榔加工厂热水交换箱发生爆炸,造成2名工人受伤。
处理:调查认为,该起事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是工厂使用未经正规企业生产、没有合格证的半封闭式热水交换箱,且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根据调查结果,万宁市政府指定由万宁市槟榔产业局牵头组织该市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消防大队、万宁供电局和有关镇政府,对全市槟榔加工企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否则依法处罚和组织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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