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一男子身份证被冒用办手机卡 欠267元

01.08.2014  02:23

曾先生收到的催缴通知。

  海南省万宁市民曾先生最近遇到一件烦心事,他接连收到律师事务所发来的催缴话费通知,本以为是诈骗短信就没在意,没想到昨天去营业厅一查才发现,欠款一事竟是真的,但欠款的手机卡他根本没使用过。他询问家人,家人也都称没办过这张手机卡。

  30日,曾先生告诉记者,他平时在万宁经营农产品,经常往返于海口和万宁。今年5月,他的手机莫名其妙收到来自某律师事务所发来的短信,称以他身份证办的一张手机卡已欠费,需缴清费用,否则将被收违约金。曾先生说,他一开始根本没想到会是真事,以为是网络诈骗玩的什么新花样。没想到,几天后他再次收到催缴话费的短信,他拨通短信里的法律咨询电话,被告知确有其事。

  30日,曾先生前往万宁市一营业厅查询发现,以他的身份证办理的一张手机卡确实欠费,该手机卡办理的时间是2013年4月,手机卡号为13976007931,目前已欠费267元。运营商的业务系统还显示,办理该手机卡的正是曾先生本人。

  曾先生很疑惑,他说自己正在使用的手机号码已经用了10年,其间没有更换过运营商,而且该电话卡透支额度只有50元,这张陌生手机卡怎么能欠费267元?曾先生说,他的身份证一直带在身边,他也没将身份证借给别人办理过手机卡。他打电话问过他的妻子及父母,他们都说没用他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卡。

  曾先生说,他要求营业厅工作人员解决该问题,被告知不可能,工作人员称他需缴清所欠费用。曾先生对记者表示,他认为自己的身份证被他人盗用了,为了维权,他坚决不缴陌生号码所欠的费用,宁愿当欠费“钉子户”。

  为什么会出现曾先生这样的问题呢?记者随后向该手机号码所属运营商咨询。客服告诉记者,目前办理手机卡必须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若需他人代办,则需要本人和代办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原件。该客服还告诉记者,运营商有身份证识别器,但对于记者提出的能否识别真假身份证的问题,该客服却表示不能回答。

  30日下午,记者咨询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她告诉记者,目前曾先生可以正式向通信运营商提出书面异议,主张自己没有与该公司签订该合同,有权拒绝该公司的付款要求。如果该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曾先生可向法院提出如下主张:一、他人冒用身份证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是曾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无效;二、该公司对证件持有人的真实身份未尽谨慎审查义务,对该无效合同的订立存在重大过错,应当自行承担话费损失。(记者 畅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