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照工程项目收10万元好处费 澄迈港航局一办事员涉嫌受贿受审

18.09.2017  19:09

      高学历的符某,作为人才引进供职于澄迈港航管理局,30出头的他在享受人才优待的同时本应扎实工作、造福家乡,但却被贪欲侵蚀,先后受贿共计10万元,成为了警示他人的反面典型。12日,澄迈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符某涉嫌受贿案,来自澄迈县交通运输系统和住建系统的200多人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

      被告人符某原是澄迈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澄迈县港航局办事员。2013年6月,曾某挂靠的太原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承建由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发包的澄迈县文儒至仁兴公路第一施工标段工程项目,后曾某委派王某担任该工程项目副经理,负责工程现场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同年9月,澄迈县交通运输局领导安排符某负责协调和监督正在修建的澄迈县文儒至仁兴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事宜。

      2014年4月,王某经曾某同意,向符某提出,希望符某在工程施工中给予关照,其会在工程项目每申报工程计量一次送给符某好处费4000元,符某当场表示同意,并在日后的工程施工拆迁协调、申报工程计量等方面给予了王某关照。2014年6月至2016年11月期间,王某先后申报工程计量21次,共计送给符某好处费8.4万元。为感谢符某在施工过程中给予的照顾,王某于2014年至2017年的每年春节时,先后4次送给符某好处费共计1.6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符某退出赃款10万元。

      澄迈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法庭举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环节,被告人符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虑及年迈的父母、孕妻和年仅1岁的孩子需要自己照顾,符某希望得到法庭的从轻处罚。合议庭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