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坑妻男买20万假存单应付妻子害其被抓
原标题:海口男子买20万元假存单应付妻子被判刑并罚2万元
2013年12月12日下午,海口的叶女士拿着一张20万的银行存单到建设银行某支行查看有多少利息。可是,她等到的是公安机关的调查。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她所持有的20万元存单是假的。叶女士纳闷了:明明是丈夫给自己的存单,怎么会是假的呢?
叶女士的丈夫邹先生从事设计建筑行业,是一名工程施工监理。邹先生现年41岁,大专文化,湖北武汉人。就像很多女人认为的一样,要家庭幸福,一定要管住丈夫的钱。叶女士也希望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
2013年1月,叶女士向丈夫邹先生提出,让邹先生把钱拿出来,交给她来保管。邹先生并不甘愿,但又不想让妻子察觉到他的不情愿,从而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及家庭幸福。于是,他想了一招来应付妻子。所谓的“招”,就是到海口南大桥下走一遭。
邹先生花了200元,从海口南大桥换来了一张面额为20万元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存单。随后,他将这张伪造的银行存单交给了叶女士,让她保管。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叶女士并没有怀疑,邹先生渐渐放心下来,以为“过关”了。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张假的银行存单在妻子那里过了关,在银行那边却没有那么幸运。
2013年12月12日16时许,想去银行查查这一年里有多少利息的叶女士带着这张假存单来到了银行。当她把存单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很快发现这张20万元的储蓄存单系伪造的,并报了警。公安民警很快赶到,并从叶女士身上缴获了这张存单,便将叶女士带到了公安机关调查。之后,邹先生花钱找人伪造银行存单来糊弄妻子的真相也曝光了。2013年12月13日,经建设银行证明,被扣押的储蓄存单为假存单。经海口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扣押的储蓄存单上的公章印文与银行公章印文不是同一印章印文。
邹先生糊弄妻子的“招”,在“坑”了妻子的同时也坑了自己。海口琼山区法院认为,邹先生伪造银行存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应依法惩处。邹先生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琼山法院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邹先生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