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考报名工作结束 6万余考生网上报名
12月30日,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获悉,海南省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结束,全省已有60430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比2015年减少1578人。
据介绍,为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多年来,海南省教育厅联合省公安、社保及民宗委等部门不断加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查的力度,积极采取深入调查、信息比对、材料复核、加大公示等举措,查处了一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的行为。2013年至2015年,海南省共查处了91名考生因户籍或学籍弄虚作假取消了报名资格、考试成绩、录取资格或就读高校的学籍。以上案件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已被处理的有:乐东县原乐中学校(现已撤并为万冲中学)副校长胡**因为他人违规办理中招报名被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原乐东民族中学教导主任黎**因允许学生空挂学籍到外就读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责成学校调聘工作岗位;原临高县加来机场派出所所长王*和户籍主办人员符**已被逮捕。今年海南省加大了对报考考生户籍和学籍的审查工作力度,严防弄虚作假行为,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审查责任。海南省高考报名户籍和学籍审查均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查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县成立报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并由公安和教育部门分别成立户籍和学籍审查工作小组,分别具体负责户籍和学籍审查工作。各普通高中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政教处、高三年级长、班主任等有关人员组成的高考报名工作小组,负责对应届学生学籍情况进行核查。
二是细化审查环节,突出审查重点。在学籍审查方面,认真核查每位学生的学籍、在校实际就读和毕业情况,认真对学生的学籍情况逐一做出是否属实的核查意见,并按照班级、年级、学校分别汇总成花名册,由班主任、学籍审查负责人、校长分别签名确认后报送市县教育局审查。市县教育局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普通高中学生录取数据库中的学生名单,对每一名考生的学籍信息和就读情况进行审核、比对,采取到班点名、查阅(考勤表、学籍卡、转学联系表、各阶段考试答卷成绩等)资料、座谈调查等方式,查清是否存在未办理省外借读手续而导致“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考生,对此类考生在海南省报名参加高考的应按规定予以限报处理。对审查中发现的办理省内学校借读的违规行为,将责成学校将借读考生清退回学籍所在校报名,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在户籍审查方面,重点加强省外迁入户口的审查,核查这部分考生的户口迁入材料是否齐全和真实,迁入手续是否完备。坚决打击违纪违法办理户口迁移、违规办理落户、违规更正公民身份证号等行为。
三是加大公示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省考试局将在门户网站、报名系统对每位考生的就读情况在同班同学录中进行公示。各市县教育局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在本市县各中学毕业的应届考生名单,对考生的学籍及电子相片分别进行造册,由各学校在学校和考生所在班级张榜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以及不少于2位的学生代表要对每个班级公示学生的就读情况等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并将公示情况报送市县教育局备案。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对高考报名中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或检举。各市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高考报名学籍审查工作全程监督,严厉打击空挂学籍、弄虚作假行为,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严防审查漏洞。省考试局将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各市县报名资格审查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审查工作职责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考生申报材料是否完成,整理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明确,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到位;举报情况是否认真核实。同时对广大考生和社会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审查工作不规范、不准确、不及时的情况,严厉查处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确保资格审查工作平稳顺利。
五是查处作假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对考生学籍、户口弄虚作假骗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无论何时发现,都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取消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取资格、高校学籍直至取消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对违规允许学生报名参加海南省中考、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的、允许学生空挂学籍的学校和相关工作人员,或有包庇纵容“高考移民”,实施户口造假等行为的工作人员,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法规做出严肃处理;涉嫌违反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省考试局将在4月1日后在网上分批公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的结果信息,公示结束后,将考生的加分信息和不限报信息加载到考生的电子档案。考生可以在4月1日至28日期间,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报名资格的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