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捡到钥匙顺手“牵”走电动车,卖了1千5反罚2千元,该!

19.11.2019  22:43

    男子在小区花园内捡到一串电动车钥匙,在小区内找到电动车后迅速将其骑走。近日,海口市美兰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莫某茂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6月15日9时30分,被告人莫某茂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二东路水岸阳光B区花园内捡到被害人符某琪的一辆爱玛牌电动车钥匙后,见四周无人便心起歹念将符某琪停放在该小区C栋楼下的一辆电动车盗走。随后,莫某茂将盗得的电动车骑至海口市府城一家电动车修理店以1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变卖,现未追回。案发后,莫某茂已赔偿符某琪损失并取得谅解。经鉴定,被盗的电动车价值人民币224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224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有悔罪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