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男子意外发现自己“贩毒”近十年

29.06.2015  10:54

      原标题:你们的错怎么让我跑?海口男子费尽周折还难销掉“被贩毒”案底

      一男子闲来无事查自己有无犯罪记录,意外发现

      自己“被贩毒”近十年

      为还自己清白,男子连日奔跑于多个部门希望销掉案底,可得到的答复是“等”,需要走程序

      近日,一件事让海口市民王冒(化名)很闹心,在派出所给孩子开具上学证明材料时,“多事”的王冒让民警给他查一查有没有犯罪记录,没想到这一查,竟让他傻眼了,他成了一名“毒贩”,不知不觉中背负了案底近十年。为还自己清白,王冒这几日连续奔跑于多个部门,可得到的答复是“等”,需要走程序。

      无意发现自己“有案底”

      24日上午,王冒去海口公安局文庄派出所给小孩子开具上学的证明材料。由于几天前,听一个朋友说有人身份证被冒用,他心里就想去查查自己的资料,担心被人冒用了有案底。把小孩子的材料弄好后,王冒把身份证号码告诉值班民警,让帮忙查一下自己有没有犯罪记录。

      “民警输入身份证号后,盯着我看,让人很不舒服。”看到这一幕,王冒心里感觉不安,便着急地问民警情况怎么样。“你干过什么事不知道吗?”王冒听到民警这么一问,接着看到民警把电脑屏幕转给他看,这一下整个人都吓傻眼了,他竟然有贩卖毒品的案底。

      自己没有犯罪竟有了案底,王冒让民警给他好好查一查,这才发现事情的蹊跷。这起发生在2002年底的案件,案犯因为将同伙买来的毒品80克中的一部分贩卖,被捕后刑事拘留。2004年被判入狱九年。系统上显示案犯的名字叫曹某某,和王冒不同名不同姓,而且系统上的相片也可以看出明显的出入,那为何这个人犯案却让王冒背案底呢?

      “名字不同、相片不像,我是初中学历,他是高中,家庭地址都不一样。”王冒气愤地说,这个案犯只有两个信息和他一样,一个是出生日期,一个是身份证号码。他怀疑因为身份证号码一样,所以别人犯案却让他成了“有罪身”。

      王冒心有余悸地说,他第二代身份证是2006年才办的,二代的身份证号码多了几位,与一代的不一样。公安部门的户籍系统里查询,他的身份证号码也是唯一的,没有重号。而对方是2002年犯案,怀疑自己一换二代身份证就有案底至今,将近十年时间。

      机场安检曾遭额外“照顾”

      “难怪我坐飞机过安检会这样被‘照顾’。”王冒称,今年3月,他第一次出岛参团去北京旅游,在美兰机场过安检时倒还没什么异样,可是从北京飞回来时就感觉被“照顾”。

      王冒称,在北京机场安检时,工作人员让他对着摄像头好久,他当时就怀疑自己的身份证是不是有问题。在经过安检门后,安检员对他检查也特别仔细,连鞋底都伸手进去摸了一摸。

      让王冒怀疑自己身份证有问题还有一个原因,王冒称,事情发生在2007年,一家医院的一名女护士的皮包被抢后,抢匪把里面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拿走,顺手把皮包丢进了朋友家的院子里,里面还有很多重要的证件。王冒朋友把事情告诉了他。他看到证件里有一张卫校的证件,因为他婶婶就在那所学校教书,他猜想对方说不定还是婶婶的学生,便打了电话叫对方过来拿包。不料跟对方一块过来的还有民警,当即就把他们带回派出所调查,怀疑他们就是犯案。幸亏当时自己是清白的,经过一番折腾后,自己被从派出所放出来了。

      费尽周折还难销掉案底

      24日下午,王冒到侦办该案件的龙华刑警队,想销掉案底。工作人员给他提供了一份“关于申请修改或删除吸毒人员信息的材料”,上面勾了七项,如户籍派出所出具有无吸毒前科证明、居委会证明等,让他回去准备好再过来。

      “这事情是你们的错,怎么让我来跑,让我承担。”王冒对要求提供这些材料很不满,但是25日他还是试图去办理,可是有无吸毒前科证明和居委会证明,相关部门拒绝出具。因此王冒很是无奈。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吸毒,25日下午,他还去医院做了尿检,结果显示都是阴性。

      26日上午,记者陪同王冒父子到龙华公安分局刑警队接待大厅。值班民警查询王冒信息后,坦承存在差错。案犯曹某某是广东省人,不但2002年犯案,2012年和2015年都有犯案,不过这两起案件的案底没有在王冒名下。

      现场的吴姓民警向当天的值班领导请示后,登记下了王冒的联系方式,让王冒先回家等待,他们会联系当年的办案民警来解决这件事情,不用王冒处理。不过需要走相关程序。

      王冒认为,由于警方的差错让自己背负近十年的案底,这几天又让他来回折腾,警方应给他一定的赔偿。

      律师说法

      对出错工作人员应追究行政责任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征认为,当事人要求消除出错的犯罪记录是合理合法的要求,可以写个书面的申请。如果警方不予消除的,那是公安机关不作为。这个不良记录只在公安机关内部系统,不对外公开。目前来看这件事还没有对当事人造成实际的影响,如果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对于出错的工作人员,刘长征认为,公安机关可以按内部的工作程序,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