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一男子多次到香蕉地里收取“保护费”
23.10.2014 14:06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多次到香蕉地里 收取“保护费”
以收取“保护费”的名义,多次到香蕉地里烧工棚、砍香蕉勒索钱财,近日,昌江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5月7日,被告人王某某因没钱花,便想到要去昌江某香蕉地收取“保护费”。随后,王某某独自一人骑摩托车到香蕉地工棚,让工人李某某打电话给老板吴某某。经吴某某“同意”后,王某某从李某某处拿走200元。
5月8日6时许,王某某和“阿强”等人在村里喝酒。因没钱买酒,王某某便想到再去香蕉地里勒索钱财。这一次,香蕉老板吴某某断然拒绝了王某某的无理要求。
5月13日晚,王某某在村里与“阿强”等人喝酒,喝酒后,王某某想去开包厢,因没钱,便让“阿强”开摩托车载其到香蕉地,王某某独自一人走到香蕉地工棚处,让工人李某某打电话给老板吴某某,要其交保护费,并扬言不交就烧工棚、砍香蕉。被吴某某拒绝后,王某某持刀进入工棚内,将工棚的花椒布点燃,并砍倒了一棵香蕉树。随后赶来的吴某某联合香蕉地工人,合力将王某某控制住并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烧工棚、砍香蕉等威胁手段,多次向被害人索取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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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2014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