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一男子为牟取暴利非法经营成品油 获刑十个月
12.04.2020 08:4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4月8日,由文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某非法经营罪案一审宣判,吴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吴某某系文昌市某镇一个体劳动者,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9月,吴某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行政许可的情况下,多次从海南某石油有限公司购进0#柴油、汽油进行销售,非法经营柴油数额人民币64938.75元。审查起诉阶段,吴某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证据开示,通过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国家对成品油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吴某某在没有取得柴油、汽油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销售,且未使用经检验合格的专门设备装运、储存柴油、汽油,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检验,被查获的汽油为不合格产品。
检察官郑重提醒:经营成品油业务,必须合法合规,否则身陷囹圄未可知;倡议广大消费者充分认识到加用“私油”、“黑油”的危害性,自觉抵制价格便宜的诱惑,拒绝加用非法成品油。检察机关也将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犯罪,维护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为用油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2.04.2020 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