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出庭应诉 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15.12.2021  11:57

  12月13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戴某某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补偿一案。为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薄毅出庭应诉。这是该局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体现。

  据了解,该案原告认为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应受理原告提前淘汰老旧柴油车补贴的申请,故向琼山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市生态环境局受理补贴申请。

  庭审前,薄毅专门听取案情汇报,深入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材料、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庭审现场,双方针对原告是否超过法定期限,原告是否为本案适格被告,原告请求受理的提前淘汰老旧柴油车补贴申请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薄毅认真听取原告诉求,代表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持续近2个小时,最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接下来,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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