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05.02.2016  10:53

  国务院公布《意见》     

  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提出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保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意见》指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要防打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齐抓共管。一要以防为主,及时化解。全面加强监测预警,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风险研判,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发动群众防范预警。二要依法打击,稳妥处置。有效防控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风险,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严格依法处置案件,切实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要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建立上下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有效性,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净化社会舆论环境。四要健全制度,疏堵并举。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民间投融资发展,强化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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