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盒,海南佳农食品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07.07.2021  21:01

  7月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盒,近日,海南佳农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元。

  据介绍,3月1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69号海口综合保税区003号地块A栋海南佳农食品有限公司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调查结果显示,海南佳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价格0.4元/个,购进果盒王(带盖)塑料盒(盒上标注“GHW-2D”)6400个;以价格0.47/个,购进果盒王(带盖)塑料盒(盒上标注“GHW-4D”)4600个,供公司在水果销售中使用,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执法人员经对所查获的塑料盒进行核查,其均标有制造使用材料为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未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图形符号和电子监管码的形制图。海南佳农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所指的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

  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南佳农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盒,6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税区分局依法决定对海南佳农食品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作出没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盒(包括:“GHW-2D”塑料盒6400个,“GHW-4D”塑料盒4600个),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