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十次会议

19.03.2018  16:26

人民日报北京3月18日电(记者王比学)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1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十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应到190人,出席19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3月12日全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过去的五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扎实工作,凡是党主张的、人民需要的就及时跟进,出色完成了党中央交办的大事要事,人大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报告回顾五年工作客观全面、简洁明快,总结经验体会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对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思路清晰、务实中肯,是一个思想性、政治性、指导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好报告。代表们普遍表示赞成这个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7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10日全天,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各代表团一致同意批准上述报告。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自的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上述报告的2个决议草案。

会议分别经过表决,决定将大会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3月18日下午,各代表团对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进行了酝酿,对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主席团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上述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任命。

3月18日下午,各代表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进行了酝酿,对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主席团会议分别经过表决,确定了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正式人选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陈希、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