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海口公安交警曝光一批逾期未报废的“营转非”大客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收缴、强制报废车辆,并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勿心存侥幸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
原标题:海口交警曝光一批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