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一带一路”国家友好高校交换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校优秀学生“一带一路”国家高校研修项目的通知》(琼教外〔2018〕53号),促进我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友好院校之间的交流,经校领导商议决定,2018年我校选拔6名优秀学生赴两所友好院校,开展为期一年(2018年8月—2019年6月)的交换研修项目。为了做好交换研修工作,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国家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圆满完成外出学习任务。
2、选拔对象:2016、2017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学生,2017级研究生学生,未参加过国家公派项目和学校交换项目(研究生除外)。
3、专业范围:(见附件1-2)
(1)印尼万隆玛拉拿达基督教大学本科类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美术学院环境设计专业;
(2)马来西亚世纪大学本科类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育与心理学院学前教育、心理学专业,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4、已修完所学专业的规定课程,无不及格课程(有不合格课程但补考重修通过即可),专业课平均绩点≥2.5。
5、外语水平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具有一定的英语口语交流能力。
6、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教材费及其他费用,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
7、承诺履行校际交换学生项目协议之有关义务。
二、具体费用 (见附件3-4)
1、入选该项目的学生,在国外交换学习期间对方交换院校的学费由我校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2、 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外出学习期满后按时返校,退还保证金。
三、报名时间
2018年4月28日至5月4日,每人只可以申请一所交换学校。
四、选拔程序
1、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校际交换研修学习申请表》(见附件5)和各类证书复印件交到学院教务办,逾期不予受理。
2、所在学院经过审核、选拔后,填写《海南师范大学交换研修生汇总表》(见附件6),5月4日下班前学院教务办将所有报名纸质材料及签字盖章的《汇总表》报送教务处102室国际教育科,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3、教务处对报名学生的成绩以及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4、教务处网页公示经学校批准的入选学生名单。
5、 研修学生名单一经确定,应在一周内向学校缴纳外出保证金。
五、成绩管理
外出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原则上要求必须与本专业开设课程相近或相同。回校后,可转换为同一时期本校所开相近或相同课程的相应学分、成绩。交换学习期间成绩转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的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六、学籍管理
1.学生外出学习期间按休学方式保留学籍。
2.外出学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原则上回到原班级就读。若申请交换专业非原就读专业,原则上做降级处理。
3.返校后的学生,按《海南师范大学校际交换学生出国学习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联系人:苏老师 电话:65862061
附件 1. 印尼万隆玛拉拿达基督教大学各交换专业简介
2. 马来西亚大学各交换专业简介
3. 印尼万隆玛拉拿达基督教大学交换生入学须知 (内含收费标准)
4. 马来西亚大学交换生收费标准
5.海南师范大学学生校际交换研修学习申请表
6.海南师范大学交换研修生汇总表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1. http://f.hainnu.edu.cn/2018/0428/20180428082213499.rar
2. http://f.hainnu.edu.cn/2018/0428/20180428082229955.rar
3. http://f.hainnu.edu.cn/2018/0428/20180428082243169.pdf
4. http://f.hainnu.edu.cn/2018/0428/20180428082257477.pdf
5. http://f.hainnu.edu.cn/2018/0428/20180428082309502.doc
6. http://f.hainnu.edu.cn/2018/0428/20180428082323597.xls